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胜蒙银村镇银行)专项法律服务入围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东胜蒙银村镇银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通过招标择优选取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东胜蒙银村镇银行外聘律所备选单位,针对具体项目,在甲方委托的情况下,对东胜蒙银村镇银行部分不良贷款处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三)服务周期
以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起始日开始至完成为止。
二、招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属于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须有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2、招标单位合法成立,具备长期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
5、项目团队人员具有丰富的不良贷款处置及可能涉及的民事、刑事案件处理经验。
5、执业律师数量不少于20人。
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和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期间。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意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意招标项目投标。
(二)投标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
2.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包含律所成立时间、规模与专职人数、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服务的名单(主要为金融及相关行业)、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的资历及专长、主要案例等。
3.其他资料如下: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其他项目人员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三)其他
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2.无论成交与否,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还,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加盖骑缝章,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并列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递交相关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维邦金融广场S-F幢东胜蒙银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2021年8月6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将拒收。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事项
投标人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投标文件费用承担事项
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均须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及所有参与过程的全部费用。
四、联系方式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维邦金融广场S-F幢东胜蒙银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人:祁娜
联系方式:0477-5122369 15504778203
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