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行荣获第五批“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殊荣。本轮创建及命名工作周期为5年。
近年来,我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党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行各部门高度重视、协同推进,创建和完善了“思想引领、价值导向、人文关怀、动态管理、机制保障”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形成全行上下人人重视、处处关心少数民族职工的良好工作局面。
我行将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以此次奖项为鼓励,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史教育学习为载体,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贡献金融力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全行民族团结,让民族团结之花落地生根。